疫情防控期间船员任免信息登记如何配置?
答:2019年12月1日后,受疫情影响,从事国内航行的海员将不再能够现场委派船员和登记辞退信息。任免信息登记在《远洋船员任免信息登记指南》时,船方必须向港口出入境申报系统补报。
2019年12月1日后,受疫情影响在国内港口解聘的中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未当场履行船员聘任和解聘信息登记手续的,关联公司将船员应按原规则在船员电子备案系统进行登记。补充注册,操作方法同本文第二部分(4)。港澳航线上的中国船舶的船员、海峡两岸直航船舶、港口运营船舶和公务船舶也以这种方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