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持证书相应功能认可的海事服务资格。在 5 年内累积至少 12 个月的同等海上服务
2、证书到期前或证书申请再次生效前累计6个月和3个月海上等效服务(时间优先原则)。
3. 通过海事部门批准的考试并顺利完成一门或多门经批准的培训课程
四。如果您已获得高级海员证书但没有机会实际担任高级海员,则该证书有效。拥有相同证书的水手。新证船长,包括但不限于新证大副
A:在获得证书的有效职位之前作为编外职位(实习)
B:持有证书工作等级的高级海员在工作人员以下岗位工作满3个月,并已完成所持证书相应职能认可的海事服务资格。 (二副、二副、大副、二副、船长、轮机长被降为一等三个月的,视为有效资格。)
五。在过去 5 年中,已累积超过 5 份油轮证书。 3个月同等证书职位的海事服务资格认证(否则您必须通过一门或多门相关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