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落户放宽的条件,子女迁徙政策 |
根据新细则,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可以申请随迁落户。 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则积分落户时子女可以同步随迁: 1. 子女是未成年人; 2. 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 3. 申请人在天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满足这三个条件,申请人可在积分入户公安窗口一次性申报本人及子女落户。 新细则放宽了落户条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补充申报材料,申请人可落户到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同时,增加了《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结合了新实施的子女随迁政策所增加的子女随迁相关材料。 公安审核前置,确保落户工作的准确高效,伴随着政策的调整,申请人申报落户流程只需三步: 第一步: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积分入户公安窗口提交材料,进行户籍身份、落户地点、违法犯罪、随迁子女审核; 第二步:申请人到人力社保局积分入户窗口审核是否具备申报条件; 第三步: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分别到人社局、公安、教委、房管、计生、民政、专利等部门提交材料并打分。 新政下如何办理居住证,《细则》除了对居住证积分落户工作中的一些项目进行了调整外,对居住证的登记受理环节也进行了调整: 1. 法人申请人(即单位)不再作为居住证申请人,只针对居住证申请者本人申请办理居住证。也就是说,今后居住证的办理,不再接受单位的集体办理申请,只接受个人提出的办理申请。 2. 居住证受理单位改为公安派出所、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3. 在居住证办理和居住证签注业务中不单纯注重文书材料,还注重实际居住情况,由社区民警核查居住情况,确保居住证申请人(持有人)居住情况属实,人证一致。 4.居住证签注增加申请环节,可通过登录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或前往居住证签注受理单位进行申请,由民警核实居住情况后持办理材料前往受理单位现场办理。 |